相关学院(系):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7]37号)要求,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专业
1.经教育部同意设置,2016年首届学生进入毕业学年的本科专业;
2.2012年度部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对照整理专业,其中已开展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未参评的专业须参加新设专业评估。
相关专业名单见附件。
二、评估方式
新设专业评估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方式,依托“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平台”开展。
三、评估主要内容
为增强专业建设的连续性,更好地发挥新设专业评估对专业建设的促进作用,特别是对专业结构调整优化的作用,新设专业评估将依据《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主要评估以下内容:人才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践教学条件、图书资料、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
四、评估程序
1.信息填报
参评专业按照要求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平台填报数据、信息。
2.数据、信息公示
参评专业填报的数据、信息通过辽宁本科教学管理平台面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3.定量指标数据核查及定性指标专家评审
组织专家对参评专业的定量指标数据进行核查,定性指标进行评审。
4.公布评估结果
五、有关要求
1.开展新设本科专业评估工作是保证新设专业教学质量的重要工作,相关专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数据、信息填报工作,确保填报的数据、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数据弄虚作假问题,一经查实将逐级追究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2.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评估的专业,省教育厅将暂缓安排招生计划。
六、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联系人:双色球中奖 周洋
联系电话:89388451
附件:
1、2016年首届学生进入毕业学年的本科专业(双色球中奖) /myfile/file/20170414/20170414113462706270.xls
2、2012年新旧专业目录专业对照整理情况(双色球中奖) /myfile/file/20170414/20170414113530313031.xlsx
3、新设本科专业评估标准 /myfile/file/20170414/2017041414589582958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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